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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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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截至4月6日,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已经达到2.15万元。目前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少数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达到几十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元,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熊先*说,从总量来看,截至4月6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新冠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保结算,涉及总费用约14.86亿元,医保支付9.9亿元,总体支付比例为66.6%。其中确诊住院患者结算人,涉及总费用11.18亿元,医保支付7.46亿元,支付比例66.7%。疑似患者结算涉及总费用3.68亿元,医保支付2.45亿元,支付比例66.6%。

3月29日,熊先*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时披露了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1.7万元的消息。“这个数字是动态变化的,截止到4月6日,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已经达到2.15万元。”熊先*说。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全国4万多名外地医务人员带着设备器材驰援湖北,为患者提供了超常规的医疗和护理服务,这些成本很难充分体现在上述费用中。如果考虑这些,费用水平将会更高。这也恰好体现了我们国家举国一心、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优势。

据介绍,由于已治愈但尚未结算的患者,以及目前还在治疗的患者这两部分人中重症比例偏高,花费也比较大,所以最终的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还会增加。目前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少数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达到几十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元,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对于公众关心的财*补助问题,熊先*介绍,按照“两个确保”*策,凡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结算完以后,个人负担部分将由财*给予补助,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程序。

与此同时,为降低企业负担,国家医保局还会同财*部、税务总局出台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意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省区市可指导统筹地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从年2月起,对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最长实施5个月。该*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亿元左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孙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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