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交警四大队辖区发生一起疲劳驾驶致车辆与行道树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
经了解,陈某与未婚妻到成都拍摄完婚纱照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于前一日下午6点钟从成都出发,第二日凌晨5点左右到医院附近,在车上短暂的休息后,于当日早晨7点55分左右又驾驶车辆去上班,途中行驶至炳清线团山路路口时,车辆与道路右侧的树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行道树受损的交通事故。
所幸,驾驶员系牢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陈某长时间驾车且未得到充足的休息,属于疲劳驾驶。
事故现场
经交警四大队认定,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当事人陈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疲劳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人,应科学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切勿疲劳驾驶。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编辑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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