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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9 18:06:00
                            

现如今,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诉讼量逐渐增加。一纸判决书虽然于法来说已经足够,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让群众信服,是基层人民法庭和村(社区)在近年来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课题。

近日,记者来到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双树人民法庭,一探走在我省前列的“诉源治理”经验……

案件同期减少件

今年1月,互助县某婚纱摄影馆起诉塘川镇某村9户村民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按照程序,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向塘川镇9户村民送达应诉通知书,但9户村民都齐声喊冤。

这是怎么一回事?双树法庭庭长马月英觉得事情不仅仅是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问题,她带着几名干警一起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他们租了我们的地,不但不给租金,还把地翻成那个样子,我们都没法种了。他们还好意思来找我们解除合同!”一名村民大叔生气地说。

“叔,我们是法院的,要不这样吧,您带着我们去地里看一下?”

大叔带着法官们往地头走,边走边将婚纱摄影馆租地的“内幕”说了一通。原来,该婚纱摄影馆租了9户村民的地后,就赶紧在地上搭了摄影棚。几户村名都只拿到了第一年的租金,搭在耕地上的摄影棚因违规使用土地被当时的互助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强拆。摄影棚拆后,摄影馆的人也再也没有前来接洽后续的事宜,空留了一片无法耕种的土地。直至这次接到“传票”是近几年与摄影馆的第一次接触。

办案法官马月英在采访过程中告诉记者:“这起案子要真按诉状一判了之,那是最简单的,但是土地是农民的根,伤了根,老百姓的生活怎么办?这起案子应当寻求一个能够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解决。”

经过与村委会、企业和9户村民多次的沟通,最终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由婚纱摄影馆按每亩元的标准支付租金和赔偿款及土地恢复原状的费用协议,督促原告当庭履行了9户村民的各项费用元。案结后,村民们拍手称好,为法庭送来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公正无私”字样的锦旗表达谢意。

据了解,双树法庭辖区一镇两乡,面积.1平方公里、人口人。由于法庭处于城乡接合部,有塘川工业园区,加上通往西宁的三条公路均在辖区内,因此,双树法庭的案件呈现多样化,新类型案件每年也是层出不穷,其中家事类案件平均占比仅为25%,有大量的土地流转合同、建设施工合同、股权纠纷等大量案件。

双树法庭法官刘俊兰告诉记者,开展诉源治理以来,今年案件较年同期减少件。

在诉讼案件减少,百姓矛盾纠纷化解的背后是互助县人民法院双树法庭立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付出的创新做法和艰辛努力。

设立全省首个驻村调解室

“代理人”“原告”“审判员”“被告”这四张桌签是法庭调解过程中的重要“道具”。“老刘调解室”将它们放在一间房间里,“家事调解室”将它们放在茶几上,而双树法庭的这四张桌签则是在田间地头里,在五颜六色的板凳上。

今年2月,家住塘川镇的王某乙在清理沟渠焚烧垃圾时,不慎将原告王某甲种植的0.公顷云杉烧毁。后经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调解无果,原告王某甲将被告王某乙诉到法庭要求赔偿6万元。

双树法庭接到诉状后,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便开展了两次调解,最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的母亲两次来法庭闹,庭长马月英得知被告母亲来法庭闹的情况后,决定亲自上门了解一下被告家中的情况。

4月28日,办案法官马月英处理完案件后邀请新元村党支部书记和一名村干部,一起前往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并对被告的母亲讲解法律知识。同时也了解到,被告是村上贫困户,家中唯一的劳动力,近期才找到一份保安的工作,经济十分困难,面对原告巨额的赔偿款,母子实在无能为力。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的马月英通知原告来村口参加调解,法庭就设在了村口,同时邀请村上年长、有威信的妇女共同参与调解。考虑到被告家中的实际困难,原告作出了让步,当庭达成被告于今年12月1日赔偿元的协议。

事情得到妥善解决,被告母亲激动地说:“马法官,谢谢您的调解,我们母子都记着呢,您放心,12月1日前我会亲自把钱还给他,绝不赖账。”

作为诉源治理的最前线,村口成为了双树法庭最常见的开庭地点。今年4月9日,在互助县塘川镇水湾村成功设立了全省首个驻村调解室,5月1日在辖区三个乡镇共设立6个驻村调解室。

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还让村民成为执法的见证者,在生动地调解现场,学法学理学化解矛盾,不断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法情并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从去年起,互助县法院双树法庭前后收到常某提交的4份诉状,内容也都大同小异,都是关于在双树法庭辖区内村民种植常某售卖的当归苗木,要求村民支付当归苗木款。与土地租赁案有相似之处,当法院的通知传递到被告手中时,被告满腹委屈。

办案法官刘俊兰和马月英在多次实地走访后了解到,村民普遍反映常某提供的当归苗木有问题,种植过程中会出现“抽薹”现象(未达到收购标准)而发生这段交易的时间也在两三年前,证据早已在地里变成了下一茬庄稼的肥料了。证物的灭失也让当归“抽薹”的成因变成了“罗生门”。

最终,经过综合考虑,要求原告也让步,4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两起当庭履行。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当中,马月英告诉记者,这样的案件如果简简单单一判了之,那么由于当归“抽薹”也蒙受一部分损失的老百姓不仅心里不服判决结果,再遇到类似问题时还会栽跟头,一次次吃哑巴亏,这是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所不能忍受的。

在办结这起案件后,马月英和刘俊兰没有急匆匆地赶回法庭,而是让村干部召集村民们坐在一起,宣传民法典,增强广大村民树立法律意识,重视证据。

“诉源治理的工作仅靠法官的执法经验或者村干部的情理调解,都不合适。诉源治理是一个多方面共同努力,将法理情理都要结合在一起。村干部在村里有威望,村民听得进去,法官有法律知识,两者相结合不就是最好的调解室嘛!”马月英兴奋地说起他们与村里强强联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调解做法。

“马庭长,我们村的离婚案,村干部想从这个方面调解,符合法律规定吗?”

“刘法官,上次您讲的民法典,能不能根据近期在我们村调解的案子再讲讲。”

今年以来,随着“诉源治理”取得成效,案件数量减少,双树法庭两名法官有了更多巡回法庭的机会,她们及时建立与辖区干部普法群,对村社“领头人”的法律专题培训20余次,提升乡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及调解技能。

通过推动诉源治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本版图片由互助县法院提供

来源

青海法治报

原标题:《诉源治理源头“治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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